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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CA 人工智慧視覺技術學分學程

◈學分學程介紹

Program Overview

為配合協助政府的在產業創新計畫,驅動產業發展量能,為因應這波人工智慧革命,本學分學程屬於人工智慧技術學分學程,主要設計給電機資訊領域的學生,透過循序漸進的修課規劃,讓學生除了有完備的人工智慧技術外,也了解相關倫理議題,才能在影像、視覺或相關應用有上基於人本的創新。

This program is designed primarily for students in electrical engineering and computer science fields in order to support national industrial innovation initiatives and boost development capacity in response to the ongoing AI revolution. The curriculum is structured to progressively build students’ technical expertise in AI while also ensuring they understand the ethical implications of AI technologies. This foundation prepares students to pursue human-centered innovations in areas such as computer vision, image analysis, and related appl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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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AI助理
學程助理 注意

提醒您以下為校內學分學程規範,教育部TAICA聯盟頒發的數位證書亦須符合TAICA聯盟規定。

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視覺技術學分學程實施規則

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視覺技術學分學程實施規則

114.09.22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淡江大學TAICA學分學程委員會通過

114.10.29 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

本校為教育部「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Taiwan AI College Alliance, 以下簡稱TAICA)盟校,本學程為配合政府推動產業創新計畫,因應人工智慧技術帶來的產業變革,本學程為人工智慧應用學分學程,屬於TAICA學分學程內最容易入門之選項,適合具不同專業背景之跨領域學生修習。

課程設計自程式設計與機率等先備課程起步,循序漸進建構AI技術知識,涵蓋相關倫理議題,培養科技素養與社會責任意識。最後透過專題實作及應用,強化學生對AI應用於實務場域之理解與能力,深化其對技術落地與整合挑戰的理解,特整合TAICA聯盟及本校師資專長成立「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視覺技術學分學程」以培育人工智慧與STEAM人才。

依「淡江大學跨系所院學程設置規則」訂定「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視覺技術學分學程實施規則」 (以下簡稱本規則)。

第二條  對象

凡本校在學大學部與研究所學生,對人工智慧相關領域有興趣,均可申請修習。本學分學程適合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之跨領域背景學生,特別針對有志於瞭解人工智慧技術、但尚無明確入門方向者,提供系統性課程,協助學生進行規劃性修習。

第三條  申請方式

依本校行事曆公告時間,線上提出申請。申請作業將透過線上表單辦理,表單每年開放兩次,分別於每學期第十週起受理申請,申請期間為期四週,並依規定完成相關申請程序。

第四條  學程規劃

    一、必須修畢本學程指定課程至少十五學分,且其中至少應有六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學系之應修科目。

    二、申請學分學程前,已修習學程之指定科目,得列入所修習學分之審查。學生如欲申請以性質相近之課程認抵本學程課程,須檢附課程大綱、成績單等相關資料,經學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認抵。

    三、本學程應修科目表詳見「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視覺技術學分學程課程清單」。包括TAICA鏡像課程、衛星課程及本校常規課程。

    四、本學程由TAICA及各盟校合辦,本校以AI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為業務承辦單位。共同組成學程委員會,規劃開課等相關事宜。

第五條  學程委員會

委員會由教務長擔任人工智慧學分學程委員會召集人;本校TAICA協同教師代表組成。

第六條  學程認證

    一、學生修畢本學程規定至少十五學分且成績及格者,依本校行事曆公告時間填妥「淡江大學學生跨系、所、院學程學分證明書申請表」,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逕向AI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辦公室提出認證申請。

    二、認證審查通過者,由本校授予「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視覺技術學分學程證明書」」。

第七條  其它相關規定

    一、學生修讀本學程課程的學分是否計入主修系畢業應修學分數內,由其主修學系依其課程規劃規定認定之。

    二、學生不得以修習本學程作為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之理由。

    三、本學程課程名稱及學分數如有調整,依本實施規則公布之課程清單為準。

    四、未修畢本學程學分之學士班畢業生,若成為本校碩士生,得繼續修習本學程,其已修習之學分數併入學程學分數計算。

    五、本規則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規則經教務會議通過後,自公布日施行,修正時亦同。

TAICA 課程地圖

淡江大學人工智慧視覺技術學分學程

課程表

課程地圖
課名
課程名稱 科目
代號
應修
學分
開課單位 本校開課單
位代碼
備註
機器學習 機器學習 M0423 3 TAICA台大 至多承認
一科
生成式人工智慧與機器學習導論 E4460 3 TAICA台大 TGKXB
人工智慧倫理 人工智慧倫理 E4392 3 TAICA 東海 TGKXB 至多承認
一科
深度學習 深度學習 E3670 3 TAICA陽明交大 TGEXM 至多承認
一科
電腦視覺 電腦視覺實務與深度學習 E4459 3 TAICA台大 TGKXM 至多承認
一科
人工智慧影像應用課程 機器導航與探索 E4395 3 TAICA清大 TGEXM 至多承認
一科

備註:

  1. 本學程規定至少修畢十五學分,其中至少應有六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學系之應修科目,意即十五學分中須修習外系(非主修系)所開課程至少六學分。
  2. 本校學分學程修讀路徑和課程規劃與「TAICA學分學程地圖」一致。
  3. 應具備以下核心課程內容與建議修課順序:
    1. 具備機器學習(建議修課順序1、2)、人工智慧倫理(建議修課順序1、2)、深度學習(建議修課順序3、4)、電腦視覺(建議修課順序3、4)、人工智慧影像應用課程(建議修課順序3、4、5)。
    2. 學生可依據此建議順序進行修課,循序漸進完成學分學程,以達成學習成效與TAICA課程地圖對應一致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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