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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CA 人工智慧工業應用學分學程

◈學分學程介紹

Program Overview

為配合協助政府的工業相關產業創新計畫,驅動產業發展量能,為因應這波人工智慧革命,本學分學程屬於人工智慧應用學分學程,主要給跨領域學生修習,因此課程設計從先修的統計開始,建議學生在修課之前仍需修習程式設計課程,接下來透過循序漸進的修課規劃,才能在工業上創新。

To support government-led industrial innovation initiatives and boost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apacity in response to the ongoing AI revolution, this program—under the Industrial AI Applications Program—is primarily designed for cross-disciplinary students. The curriculum begins with statistics as a prerequisite, and it is recommended that students also take programming courses beforehand. A step-by-step learning progression is provided to equip students with the skills necessary for industrial innovation through 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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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AI助理
學程助理 注意

提醒您以下為校內學分學程規範,教育部TAICA聯盟頒發的數位證書亦須符合TAICA聯盟規定。

淡江大學人工智慧工業應用學分學程實施規則

淡江大學人工智慧工業應用學分學程實施規則

114.09.22 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淡江大學TAICA學分學程委員會通過

114.10.29 114學年度第1學期教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設置宗旨

本校為教育部「臺灣大專院校人工智慧學程聯盟」(Taiwan AI College Alliance, 以下簡稱TAICA)盟校,本學分學程配合政府推動工業創新政策,以強化產業發展動能,回應人工智慧技術所帶動之產業變革與挑戰,定位為「人工智慧應用學分學程」,適合各領域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修習。

課程設計採階段性規劃,初階課程以統計基礎協助學生建立分析能力。為提升學習成效,建議學生於修習前具備基本程式設計能力,透過循序漸進之課程安排,學生將能逐步建立人工智慧應用核心能力,進而促進工業創新應用之發展,特整合TAICA聯盟及本校師資專長成立「淡江大學人工智慧工業應用學分學程」以培育人工智慧與STEAM人才。

依「淡江大學跨系所院學程設置規則」訂定「淡江大學人工智慧工業應用學分學程實施規則」 (以下簡稱本規則)。

第二條  對象

凡本校在學大學部與研究所學生,對人工智慧相關領域有興趣,均可申請修習。本學分學程適合本校理工學院學生修習,或已完成「人工智慧探索應用學分學程」之學生申請修習。

第三條  申請方式

依本校行事曆公告時間,線上提出申請。申請作業將透過線上表單辦理,表單每年開放兩次,分別於每學期第十週起受理申請,申請期間為期四週,並依規定完成相關申請程序。

第四條  學程規劃

    一、必須修畢本學程指定課程至少十五學分,且其中至少應有六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學系之應修科目。

    二、申請學分學程前,已修習學程之指定科目,得列入所修習學分之審查。學生如欲申請以性質相近之課程認抵本學程課程,須檢附課程大綱、成績單等相關資料,經學程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認抵。

    三、本學程應修科目表詳見「淡江大學人工智慧工業應用學分學程課程清單」。包括TAICA鏡像課程、衛星課程及本校常規課程。

    四、本學程由TAICA及各盟校合辦,本校以AI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為業務承辦單位。共同組成學程委員會,規劃開課等相關事宜。

第五條  學程委員會

委員會由教務長擔任人工智慧學分學程委員會召集人;本校TAICA協同教師代表組成。

第六條  學程認證

    一、學生修畢本學程規定至少十五學分且成績及格者,依本校行事曆公告時間填妥「淡江大學學生跨系、所、院學程學分證明書申請表」,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逕向AI倫理教育資源中心辦公室提出認證申請。

    二、認證審查通過者,由本校授予「淡江大學人工智慧工業應用學分學程證明書」。

第七條  其它相關規定

    一、學生修讀本學程課程的學分是否計入主修系畢業應修學分數內,由其主修學系依其課程規劃規定認定之。

    二、學生不得以修習本學程作為申請延長修業年限之理由。

    三、本學程課程名稱及學分數如有調整,依本實施規則公布之課程清單為準。

    四、未修畢本學程學分之學士班畢業生,若成為本校碩士生,得繼續修習本學程,其已修習之學分數併入學程學分數計算。

    五、本規則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本規則經教務會議通過後,自公布日施行,修正時亦同。

TAICA 課程地圖

淡江大學人工智慧工業應用學分學程

課程表

課程地圖
課名
課程名稱 科目
代號
應修
學分
開課單位 本校開課單
位代碼
備註
統計 統計學暨實習 M2771 4 TAICA台大 TGLXB 至多承認
一科
機器學習 機器學習 M0423 3 TAICA台大 至多承認
一科
生成式人工智慧與機器學習導論 E4460 3 TAICA台大 E4460
人工智慧倫理 人工智慧倫理 E4392 3 TAICA 東海 TGKXB 至多承認
一科
智慧製造 3 至多承認
一科
機器人專題 機器導航與探索 E4395 3 TAICA清大 TGEXM 至多承認
一科

備註:

  1. 本學程規定至少修畢十五學分,其中至少應有六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學系之應修科目,意即十五學分中須修習外系(非主修系)所開課程至少六學分。
  2. 本校學分學程修讀路徑和課程規劃與「TAICA學分學程地圖」一致。
  3. 應具備以下核心課程內容與建議修課順序:
    1. 統計(建議修課順序1)、機器學習(建議修課順序2)、人工智慧倫理(建議修課順序3)、智慧製造(建議修課順序4、5)、機器人專題(建議修課順序4、5),並註明建議修課順序。
    2. 學生可依據此建議順序進行修課,循序漸進完成學分學程,以達成學習成效與TAICA課程地圖對應一致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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